学生因公出国(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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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步:回国后的手续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04-02

1.提交总结:回国后30日内,在系统内填写出访总结。

2.执行情况公示:国合部老师会对材料进行审核,之后在系统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。公示期结束,请至南校区行政楼317办公室领取报销材料。

联系电话:029-81891022 传真:029-81891671 邮箱:fao@romani.cn 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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